发布时间:2016-02-19 15:39: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2016年1月16日,埃及贸工部发布第43号令,依据2005年770号部长令以及其它外贸协定,对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第992号令做了修改,要求对在管制清单内的商品出口生产厂商需首先在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GOEIC)完成注册(所涉商品清单已附后),否则埃海关将不予放行其产品。该规定将自2016年3月17日起正式生效。
登记备案需按新规执行
注册须由生产厂商的法定代表人、品牌所有者或前两者的法定委托人完成,并提供相关的证书和材料:
1.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实体及经营范围证件;
3.生产商自有品牌及其代理或授权的品牌信息;
4.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证书,颁发该证书的机构必须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 ILAC)或国际认可论坛(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 IAF)等多边承认协议签约的认可机构批准的认证机构。
5.如果对所提供的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怀疑,则不可能在记录中登记备案,除非再次得到确认,并接受埃及对工厂进行核查。
此外,佛山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相关专家提醒出口商,新规还规定,装运单据(提单、发票、产地证等)必须由出口商银行直接交给进口商银行,不可交给进口商或通过出口商递交给进口商银行,否则将被拒收。
企业参考操作指引
鉴于上述情况,佛山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相关专家为更好地帮助国内广大出口商了解埃及注册新规,特制定了出口企业参考操作指引。具体如下:
1、 登陆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GOEIC)官网网站http://www.goeic.gov.eg/;

2、点击网站右方的“For registration press here...”, 进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
3、在完成文件提交后,企业将会收到一份确认邮件和一个注册号码,需凭注册号缴纳注册费(约300埃镑,折合人民币249.7元)后完成注册。国内公司亦可授权当地进口商到进出口控制总局交费;
4、新规操作明细以官网详细说明为准。

另据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称,该新规不适用于一些在埃的跨国公司(比如华为等)的进出口贸易。
附件1:埃及管制产品清单
零售奶制品;零售水果罐头及果干;零售食用油及油脂;零售的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类食品;糖类;面食;零售果汁;纯净水、矿泉水及汽水;化妆品、护肤品、牙齿护理品、除臭剂、洗浴用品、香水;零售肥皂、香皂类清洁用品;地面覆盖产品;餐具和厨具;浴缸、洗手台、马桶;卫生纸、化妆纸、尿不湿;瓷砖;玻璃材质的桌子;军工铁具;炉具、炸锅、空调、风扇、洗衣机、搅拌器、热水器等家电;家具及办公家具;自行车、摩托车及电动车;钟表;家用照明设备;儿童玩具、地面材料、鞋类产品等。
附件2:埃及贸工部新规原文



(作者系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的市场总监、工程师)